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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2/4)

我忽然想起大学时代,阿Vin匿名写的那篇《伤心人》:当阿文第一次来到传说中的烂鬼坊〈兰桂坊〉,被这里的灯红酒绿所震惊。其实它远没有看上去的那麽复杂,这里男nV反而都好简单。他们有个不成文规矩,你中意哪个nV仔,只要请她喝杯酒,什麽都不用多说,她会在三十秒内自己决定是否跟你走,百试百灵。以至於後来有了这麽个桥段,阿文带着阿仪来到这个地方,用自己一个打工仔打工半个月赚来的钱,请自己喜的nV人喝了一杯酒。她接了吗?她接了。不阿仪这个外地人是否听过这个传说,她都接了,并且真的与他走了。阿文想,也许这个规矩其实不只适用在这个鬼地方的这些人,它本通用於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对互相看对的速男nV……

我看得痴了。什麽都不能想了。

「阿烨……」我们在幽暗的人cHa0中面对面地相贴,十指缠,周边忽然有人哨,她颤声地叫着我的名字──一如两年多前,在中正机场别的情景。

她不说话,也不cH0U手,仰看着我,黑漆漆的珠倒映着的五彩灯泡,彷佛一绽放的烟火。它们颠覆。它们爆炸。它们闪闪发亮。它们是阿文与阿仪初次相遇的天喜地的香港。它们是烂鬼坊的男人请靓nV喝的那一杯酒──那已不再是她的睛──它是属於兰桂坊晚九朝五的天空。

我们并肩走那条小径,左右全是酒JiNg与人的味,天地间嗡嗡的一片,撞来撞去,越往里走,越是拥挤。

孔宜是否在这里喝过别人请的酒?有人请过她吗?她接了吗?两年了,我必须承认再也不是很了解她。心中扬起一片灿烂Y霾,拨不开,於是我伸手握住她的手腕,扯了个别脚的理由:「人多,别走丢了。我不认路的。」

「你常来?」见她神情惬意,我问。

谁也不知这件事是怎麽发生的。反正就那样了。

我抱她,一用力,她的脚尖几乎离了地,可能b我肩上的旅行袋还要轻。我忽然想起以前曾过的一个怪梦。梦中,孔宜变成了个麻袋,牢牢系在我的肩。我正在爬一座山,越爬却越觉肩沉重,我扛着那个麻袋一路往前走,将到山,已是寸步难行,实在受不了!我将它解开,谁知从里竟钻一个nV人来。

……

孔宜混酒吧,放在以前是我想像不来的画面。有天方夜谭。

……

......後来我和那个nV人在山za。我越越气,就忍不住打她的PGU,问她为什麽躲在我的麻袋里,她却说她就是那个麻袋,还反过来质问我为什麽不早把她放下来,我应该早在半路上就把她解开,却一路把她扛到这个鬼地方,这下好了──谁都走不了了……

我抱着她,往人的反方向移动,期间跌跌撞撞,但他们多数不计较,只用极度地暧昧方式对着我们哨。

「偶尔。」她微笑。

她说好,我们便小跑过路,一支箭路牌上印着德己立街,里歌声一片,小径聚集的人cHa0,汹涌的程度差不多跟台湾夜市有得一拚,抬望,密集的霓虹招牌成为一独特风景,我倒是记得这个,在电影里见过。其中一块幻丽的灯光招牌上,刻印着大大的一九九七,於兰桂坊的暗夜里闪闪发光,为什麽一间酒吧会叫一九九七?也许它是在一九九七年开的,也许一九九七曾经发生过什麽重要事件……

我们暂时停在动人cHa0里。我们停了。时间也停了。唯一的动态尽在她中。

「不喝,」我看着她的睛,说:「就走走。」

她似有笑意,说:「你想喝酒吗?」

孔宜站在旁边,捱得并不近,异乡情怀,我滴酒未沾,却已开始迷惑,私心希望这场梦可以再长一

秋夜b较凉,有风。兰桂坊的nV人依然穿得很辣、很靓。

期那一连串埋葬的梦,全在香港实现。或者在香港的这几天,原本也是一

自己还不想离开。不愿今夜就这麽结束。也不想明天就离开香港。

我叼着菸,问孔宜,「能不能去走一圈?」

……

「我想喝酒了……」她的声音就在耳边,贴着我的脸,近乎哀求:「你请我喝酒吧──阿烨,请我喝酒吧。」

来香港的第一夜,我就把孔宜带回了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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