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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墨奇怪并且警惕地盯着他,正想把拖鞋收回来,却听到楼思德低沉地说了一句:“穿上给我看看。”
两人都觉得对方事出反常必有妖,但一个尽管心中万般不愿,一个决定钻进套里——如果连墨今天的反常是一个套的话,如果连墨穿上这双老土的拖鞋给他看的话,他真的不介意钻进连墨的圈套里。因为比起连墨有事瞒着他的话,他更想亲眼看到那个或许不一样的连墨。
楼思德在看到那双拖鞋的时候,脑中就有一个模糊的想法,他想看到连墨许多不一样的一面,不是连墨平时刻意做出一副疏离冷淡的模样,就跟连墨对他笑一样,他想要挖掘那副冰冷面具下的另一副样子。这双拖鞋虽然老土,是他这辈子永远都看不上而且非常嫌弃的款式,也鄙视穿上这种拖鞋的底层人士,但如果是连墨穿上的话,他的双标不介意再对着连墨使用一次。
连墨不知道楼思德脑中在计算着什么令人无语的事情,不想在做饭阿姨在场的情况下拂楼思德的面子,让楼思德难堪,自己也不好过。只能拆掉拖鞋的包装袋子,剪掉鞋子上的吊牌,随意一丢地上,光着脚就穿上了。
楼思德微微后仰了一点,带着审视的目光将连墨从头到脚看了个遍。
连墨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西装,配着金色的皮带,脸上那戴着一副透明眼镜的斯文败类造型,更加衬得皮肤白皙,唇红齿白,俊俏得惹眼。可就是这么一位惹眼的男人,脚上却光脚穿着非常具有地气的一双黑色拖鞋,这反差感不禁让楼思德盯着那光着的脚出神许久。
毫无疑问,天生体毛就稀少的连墨就连脚指头上面的毛都是没有的,连墨的脚也长得十分秀气可爱,骨节分明,十个拇指细腻白皙,大拇指更是修长挺翘,楼思德一边嫌弃一边不由自主的垂涎三尺,内心一时变得非常的矛盾复杂。
楼思德是个老总,但却绝不是个甩手掌柜,不然怎么镇住一整个家族,怎么拿捏家里的那些老油条老狐狸,怎么去商场上搞那些对家,怎么让自己的事业越做越大,经常在外面跑那是经常有的事。男人嘛,在外面做生意的哪有不臭脚的,只是分臭味轻重罢了,可楼思德就算有脚气,也没有严重到拖鞋必闻到的地步,加上自己又拾掇得勤快,平时也没有多少令人侧目的味道传出来。回家时只要洗个澡,擦点香水,往床上一躺,就完全影响不了抱着连墨卿卿我我做那事儿。
只不过毕竟是有臭味,楼思德的主观意识里就认为那地方到底是个不干净的地方,不管再洗多少次,有多香,都不能掩盖臭汗一直从脚板底冒出来的事实。他和连墨做爱时,纵然喜欢连墨的脚比喜欢自己的多,也乐意去亲他的脚,但远远没有吸吮他胸口的时候那么多。可今晚上他对这件事有了不小的改观,他觉得连墨的脚是全天底下最好看的脚,那十个拇指怎么看怎么喜欢,连墨的脚是一双干净并且带着丝丝性欲味道的脚。
他也说不清连墨只是穿上一双老土的拖鞋就能让他冒出来那么多的遐想,他只知道,通过那双黑色拖鞋之下,反映出来许多隐藏信息。比如上半身是完美英俊的连墨穿着这么一双拖鞋,却奇怪的接地气反差大,让人越看越舒心。又比如,连墨穿着这双拖鞋,全身上下是让人无法忘怀的生活之气。而这股生活之气,是连墨18岁被他搞上床一直到现在将近20年的同居时间里,每一年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慢慢磨出来的。简而言之就是,连墨现在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质都是他搞出来的,他是功臣,他是第一等功臣!
换言之,即使当初他和连墨天天都在打架,连墨每天24小时有26个小时都想逃跑的过去,对自己弃如敝履,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不在他的强硬手腕下雌伏了将近20年?!
他眼前的这个男人,走不掉逃不开,是实打实和他过着日子的,而这份接地气,是和他过日子的时候磨出来的,怎么能不让楼思德牛逼哄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