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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这是个很漂亮的故事,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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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在一个黄昏来得极晚的初秋,蓝紫色的晚霞映在金色的树叶上,街角的暖色路灯将一切照得像是电影中的场景,我心情颇好地走进便利店买东西。
当时店里正放着一首极好听的粤语歌,几乎称得上缥缈而温婉的女声,听不懂的歌词中饱含思念,勇气在颤抖的声线中涌了出来,只是听了一声,我差点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带着好奇的心情询问店家,才得知是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
王菲的脸出现在脑海里的一瞬间,我就像是在歌声中来到了一部香港电影,灯火暖黄挤挤攘攘的小吃街和抽着烟走在老旧小巷里的女人,夏夜星稀,万家烟火气散落各处,她抱着自己的梦和爱和勇敢踏上了与自己和解的旅程,那个旅程必定会是一个精彩的故事。
当时瞬间的体验实在震撼,我笑得夸张,开心地告诉自己:这么漂亮的遐想,真是想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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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我,心思乱飘,时而想着“想了就是写了”,时而想着“真的会有人想看这样没头没脑的故事吗”,创作的热情慢慢就消失在了乱流的思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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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际上。
我隔三差五就会思考:当时那个漂亮的故事,我要怎么写出来呢?
用什么样的载体,用什么样的笔触,写成里的剧情还是写成日记,如何落款,用什么样的由头?
光是想象,那个漂亮的瞬间就像是反复炸开在脑海内的烟火,永恒不熄地璀璨在了世间,我开心得欢欣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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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就是喜欢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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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始恢复更新后,有一天我在更新时随手写下了“他摇下了车窗”这个句子,立马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摇了摇头。
这是一个当代的编辑甚至会拿出来专门当案例说的错误:现代的很多读者是不理解这个写法的,因为近十年间已经不再有“需要手摇车窗”的车,应当写成“按下车窗”之类。
我之所以会写成这个样子,也并不因为我的记忆中车窗是需要摇下来的,说到底我并不是一个经常坐车的人,没有留下什么过去坐车的记忆。
但我还是习惯写“摇下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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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我最迷茫、最不安、在无数中寻求南柯一梦逃避现实的少年时期,大家写的都是“摇下车窗”,这几乎形成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句子,我是如此的热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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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并没有修改句子,而是带些狡黠的笑容,将“摇下车窗”这个病句留在了那里,也并未做任何解释。
我不会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