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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原来我这么喜欢路同哥啊。(3/4)

我是在抓一朵云或者一片雪吗?方奕归迷迷糊糊地想,却感觉自己在半空中乱晃的手被制止了,有人握住了他的手。方奕归满足地笑了起来,抱住了握住他的手的人。他猛亲了那个人一口,感觉到了嘴唇的柔软,还有桃子乌龙茶的味道,他们俩都不喜欢喝酒。他很得意,简直称得上耀武扬威,“路同哥……”

救死扶伤里正好在放情歌,女歌手唱得很深情,“让我们逃到星星上,一起融化……”

方奕归倒在了路同身上。

46.

孟途立即把方奕归从路同身上扒下来,扔在了旁边的沙发上。元殊已经拔出错金银刀了,在思考怎么砍方奕归。事情发生得太快,他们俩都还没反应过来去阻止。

杜啼欢举起酒杯,猛灌了一大口酒,“终于开窍了,可喜可贺啊!”

孟途冷笑,“小孩子一个。”

杜啼欢说,“他也成年了,只是比你们年纪小而已。这叫年轻,是优势。”

元殊冷哼,“打也不能打,又有什么用。”

杜啼欢说,“这是法治社会,哪里需要天天打打杀杀的。”

孟途和元殊都沉默了,杜啼欢又总结,“人家年轻,有钱,性格又好,长得也不错,这么一看还真是个好男人啊。”

孟途说,“他一定是把依赖和喜欢弄混了。”他喊元殊,“狗,你也说两句。”

元殊把方奕归弄醒了,孟途问方奕归,“你是对路同的喜欢,是弟弟对哥哥的那种喜欢对吧?”他们俩一左一右,一个手里握着刀,一个一脸严肃,硬是弄出了一副审讯的样子。

方奕归迷迷糊糊地回答,“路同哥很温柔,很善良,像真的哥哥一样对我好……”

孟途满意地点点头,元殊收回了刀。方奕归又接着说,“还有,路同哥很漂亮,眼睛很好看,鼻子好看,嘴唇也好看……我想和他……”他说到这里就不好意思继续说下去了。

孟途脸黑,元殊又拔出了刀。方奕归又说,“我想和他一起看流星。”

孟途的脸色缓和一些,元殊又收回了刀。方奕归又说,“我还想和他做这样那样的事,我查过了,知道该怎么做,我也是男人……”

路同本来一直在平静地喝饮料,他听到这里终于还是被饮料呛到了。

47.

那天是在一片吵吵闹闹中结束的,元殊把方奕归拎回了酒店,当然这不是他自愿的,是被路同委托的。孟途回了自己的住处,路同还要去超度鬼魂。

鬼魂是一个独居老人,徘徊在一座很大的房子里,迷了路所以还没去轮回。他和路同聊了几句,很爽快地喝下了玉米莲藕汤,然后化作一阵金光去轮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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